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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打击渎职侵权犯罪严惩“不落腰包的腐败”
添加时间:2009-2-20 9:32:27
海安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举报宣传
渎职侵权犯罪,是指负有国家具体管理职能的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亵渎职守而发生的一种职务犯罪。具体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尽职责,严重不负责任,徇私枉法,徇情枉法,侵害国家机关正常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照法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把惩治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作为重点工作之一,以办案为中心,迅速出击,依法查办惩治了一批渎职官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彰显了国家和人民的反腐败决心和能力。当前,一些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贪赃枉法,执法犯法,徇私舞弊的问题比较突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而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给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严重危害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确行使权力,规范执法行为,依法行政,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海安县人民检察院在政府网站上开展对渎职侵权犯罪举报宣传活动,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一旦发现国家机关工作人 员有渎职侵权犯罪行为,积极向海安县人民检察院举报。举报方式为:电话举报、信函举报、当面举报等。 海安县人民察院举报电话:88832000 88826837 地址:县城长江中路111号 当前,海安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查办渎职侵权案件的重点:一是涉及民生的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医疗医药、教育管理、社保资金、房屋拆迁等领域发生的渎职侵权犯罪;二是严重危害司法公正的渎职侵权犯罪和破坏环境生态资源类的渎职侵权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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