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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五五”普法期间进一步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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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五”普法期间进一步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添加时间:2007-10-18 16:11:39
各镇、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企业: 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外来务工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能力的根本性措施,是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打造“平安海安”的战略性任务,更是落实“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快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基础性工作。根据《海安县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县人大《关于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决议》的精神,现就“五五”普法进一步加强我县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以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目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建设“平安海安”、“法治海安”的各项任务,坚持学法、守法、用法相结合,坚持教育、管理、服务、维权相结合,切实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素质,努力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目标 通过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1、切实提高外来务工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能力; 2、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努力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3、有效防范和化解外来务工人员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 4、实现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教育对象 凡在我县城乡居住和从事各种劳动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外来务工人员,都是教育对象。 四、教育内容 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要选择适合外来务工人员特点、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实用性,特别是与其工作、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主要内容包括: 1、党的民主法制理论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宪法知识,尤其是宪法中有关公民权利、义务和社会公德的内容; 3、有关刑事法律和社会治安管理法律法规; 4、有关劳动用工、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5、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婚姻家庭的法律法规; 6、有关工商、税务、诚信经营的法律法规; 7、有关民事诉讼、劳动仲裁、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 8、有关交通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9、江苏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 10、其他与外来务工人员有关的法律法规。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外来务工人员工作与生活的实际需要和文化层次的高低,确定相应的法律知识学习内容。 五、工作方法 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结合其自身的特点和实际,坚持形式多样,讲究实效,学以致用,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在教育中要采取定点办学和流动办学相结合,集中辅导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教育与系统教育相结合,用人单位负责与辖区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各镇、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主管部门和用工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专门人员负责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地、工作地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员、联络员、信息员队伍,并吸收外来务工人员中的优秀积极分子加入到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中来,充分调动外来务工人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积极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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